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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国有企业的工人,1990年比单位招用为无固定期合同制工人并填了合同书,由于单位情况不好停产,从1997年下岗至今在家无业,2011年1月2日召开职工大会说;单位要进行体制改革要我们签字,填我们极大多数没有签字。2011年5月18日让我们填写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的日子却事是2010年12月31日,内容是‘转让企业资产’。请问我的工龄是长是多少、应该怎么赔、赔多少。

其他 2011-06-26 01: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2个月工资补偿
  • 公司改制,应首先保证职工的各项利益不受损失,解除劳动合同,要补齐欠发的工资、欠交的社保三金、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工龄一年补一个月、最多补12个月的工资。
  • 公司改制,应首先保证职工的各项利益不受损失,解除劳动合同,要补齐欠发的工资、欠交的社保三金、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工龄一年补一个月、最多补12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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