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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自2010年12月18日进入某大型餐饮做传菜阿姨,可是直至2011年6月24日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一直为800元整。由于方某在5月下旬的一天,下班时忘记将水龙头关掉,导致楼层积水,但第二天自己与同事做出相应措施,至2011年6月24日,该餐饮处罚方某500元整人民币,并将其辞退。据方某说该餐饮不仅不与他们厨房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交社会劳动保险,无工作牌,上班也无需打卡,连发放工资是采取现金发放发式,无需本人签字,甚至在该餐饮上班无需提交健康证明。

其他 2011-06-26 00: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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