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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一个朋友家里的房子是回迁房,老房子是父母的,男方没有父亲了,回迁的时候村里登记的儿子的名字,没有登记他父母的名字,拆迁的两套房子不是白给的,都是花低价钱买的,买房子的钱都是母亲拿的,儿子没有存款,拆迁的时候儿子已经结婚了,母亲、儿子、儿媳妇、孙女,都分到40平的低价房,儿子和媳妇生气了,儿媳妇现在想把其中的一套房子和女儿公正到她的名下,请问这样可以吗?谢谢!

离婚 2020-07-26 23:2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对财产争议和孩子抚养问题可到法院起诉。如果已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话,人民法院会告知你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如果不补办的话,法院就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看实际出资情况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最高院对现行婚姻法的有效补充。解释指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 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补办了结婚登记的,在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即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如果尚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对男女双方间的关系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不得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但若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 对于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子怎么分,第一是看男女双方是否有协议,第二是看房子产权登记情况,第三是看双方的出资额
    【追问】你好,男女双方没有协议,这是拆迁房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每口人40平低价房,是父母的钱买的,儿媳妇和儿子一分钱没出,请问,如果离婚,儿媳妇可以得到吗?
  • 对于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子怎么分,第一是看男女双方是否有协议,第二是看房子产权登记情况,第三是看双方的出资额。一般而言有协议的直接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根据男女双方的出资数额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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