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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德企做销售,2017年4月底去德国培训了1周,补签了1年的延长服务协议。但我2017年6月底要离职,请问要赔偿吗?哪些费用是必须赔偿的,比如培训课程费、教材费、机票费、住宿费、津贴费,是都要赔偿的吗?谢谢。

其他 2017-06-22 10: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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