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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帮帮忙啊,可以咨询你下不:我前夫之前向我要孩子抚养费因为身体健康不好一直看病没给,后他让法院把我纳入失信人员。在5月份我们在法院达成和解。我按和解书上从今年5月份开始给抚养费,但是现在我老公贷款买房子会有影响吗?房产证上可以加我的名字吗?还是我需要做什么?拜托了

离婚 2017-06-25 02: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想要或者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可以与对方协商,若是对方不同意,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起诉处理,当然你的证明你更有利于孩子的抚养,比如你的经济收入、你的生活环境、文化程度、甚至你的生活习惯都比对方有优势。另外,2岁以下的孩子,法院更偏向于判给女方,因为孩子此时更依赖于母亲。10岁以上的孩子,还需要看孩子的跟随意愿。总之法院判决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上坚持的是有利于偶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 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即: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是自己工资收入的20%------3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那需要看对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而且同意这种支付方式。给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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