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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一个家企开车己有5年多了、一直没签过合同、现在他提岀不和理的要求迫的我辞职、然后他觉的不合理、又让我继续上班、给我签合同、我是签固定还是签无固定期合同好、因为闹的不愉快我也不想给他干了、如果不干了有没有经济补偿和赔偿

其他 2017-06-29 22:2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愿意继续签订,而单位不同意以原条件继续签订(原岗位原公司原待遇),则单位应当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你。8年共应当给你8个月的收入,月收入=去年总收入÷12。但是,如果是你不愿意继续签订,那就没有这个钱了。 签订无固定好。 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你仍然有权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合同。而单位在面临经济性裁员等问题的时候,必须优先留用你。所以无固定对己有利,对单位不利。
  •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原则上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行为违法,您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或相关诉讼主张您的合法权利,您可以来电详询
  •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的。
  • 如果不干了有经济补偿和赔偿
  • 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双倍工资
  •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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