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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7.6.21在网上通过邮寄的方式购买一套速达的进销存软件,软件在2天左右邮寄到,在使用过程中由于销售及他们技术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态度导致我们无法正常使用软件,与销售沟通则说是由于我们自己更改模块过度导致数据错乱,而推卸责任,但是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给予我们可以更改的功能,我们现在想予以退货他们只说退不了就在不回消息

消费者维权 2019-09-05 09:1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 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 《消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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