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开发公司以建安置房和廉租房的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只建了四分之一的廉租房和安置房,其余建成了商品房面向社会市场价销售,也办了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现在换不了不动产证,土管局让我们购房者缴纳土地出让金合理吗?我们认为应该由开发公司交土地出让金,因为他没缴土地出让金就不能建商品房。我们也不大懂,咨询下律师。

其他 2017-07-13 15: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的问题很复杂,建议你律师介入调查后,查清事实后,再判断是非。
  • 1、要办不动产登记,必须土地合法,要有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 2、开发商在卖房时存在欺诈,恶意隐瞒土地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事实,可以主张其继续履行办证义务并主张其违约责任; 3、房产行政部门违规办理房产证的问题。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平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