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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理由是我有难以治愈的病症,这纯属虚构。彩礼钱买了辆车 是女方的名字,应该返还彩礼吗?求高人指导。男方已经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就他诬告的原诉,我可以当庭反诉吗?关于彩礼这方面有什么法律依据吗?还有 请问 领了结婚证但是没有“共同生活”。这个共同生活指的是哪些具体的事情?最好有法可依 谢谢 你们!!

离婚 2011-06-29 16: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彩礼不予退还。既然对方已经诉讼。请你积极应对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果你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请你电话联系我或面谈。为你帮助。
  • 你主张不同意离婚就可以了。所谓共同生活就是在一起同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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