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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7年7月4号晚上两辆轿车相撞一辆撞到我了,我是行人,正常行驶,报警后事故认定其中一辆全责,而撞到我的车没责任,我的手腕被撞骨折,请问我应该在什么情况下处理赔偿,那些赔偿,要不要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去?谢谢

其他 2017-07-11 15:3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肯定是要赔偿的,至于要赔多少,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划分的要承担的责任比例(例外:机动车一方无责也可能会承担10%以内的赔偿责任),以及受损情况综合判断,最后可能会赔偿以下15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 可起诉全责方,要求赔偿。你可依据伤害程度可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损失、护理费、鉴定费等费用。构成伤残的,还可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费用。你方聘请律师的费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 你可向法院起诉,并申请伤残鉴定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评得上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伤全愈后就可做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具体委托律师帮你计算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评得上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 和精神损失费。具体委托律师帮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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