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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详情:您好,我单位(教育部门的)休产假只有三个月,从4月8日至7月8日休完产假,提前通知我说因为岗位需换人顶替,要我更换岗位做担班老师(我之前是做中层管理的),我可以拒接吗?我可以跟单位要求赔偿吗?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其他 2017-07-13 11: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尽量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建议先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无果再申请劳动仲裁。在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之前注意搜集好相关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作证或者厂牌,工友的证人证言、工资条等。
  • 您好,是可以的,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都是老板领导开会讨论的,没有工友愿作证怎么办?工资条和劳动合同上的工资不一,合同是14年8月23日签的,今年到期了,且每年9月都加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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