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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0年02月加入该公司,2011年5月25日我以邮件形式单独发给主管,提到提出辞职,然后口头约定工作到6月30号。 但是人事昨天以我之前请了三天公休假,未得到主管批准为由,扣了我六月份三分之一的工资。在未得到我本人任何签字情况下,单方面中止了我的劳动合同。下午要求保安强行将我带出公司。 请问我该怎么办?我该如何向公司索赔?

仲裁 2011-07-01 22: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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