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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修二环路,因为我是无房户,所以今年在二环路边上建了栋民房,离路沟还有近30米的距离,修建房子用了半年时间,2月12号开工,7月5号封顶盖瓦完工,其间我向村里和镇里都递交过审请材料,区国土和城市规划局都来人看过,都默认同意让我们建,建房子前后花了40万,7月14我们在搞外墙装修的时候,被新上任的市长看见并叫停,随后就说要拆除,请教律师,我能不拆吗,如果拆除,又该怎么来赔偿呢?

其他 2017-07-18 10: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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