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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早期与堂兄弟同时在农村老家出资开垦出一片宅基地(年代久远,记不清具体日期,三十年前左右),双方独立出资土地划分明确,不存在纠纷问题;后外出工作,并未在土地上建房,而后,父母亲找我商量借该土地建房养老,届时我需要重新盖房将其归还,现父亲已去世,母亲尚在,本人尚有一名弟弟,母亲由弟弟赡养,近年想回老家建房,在办理手续中,我弟弟以该处为祖宅,产权有他一份,提出他也要在该土地上建房,祖宅另有他处,并有土地证明,因该土地为我独立所有(年代关系,并未有相关书面证明)且面积不大,我拒绝了他,村委审批手续,我弟弟在村里与村干部说土地有他一份,双方兄弟还没处理好划分问题,顾村委未通过报建审批,土地所有权有纠纷,需纠纷处理妥当才能报建,但该土地原本就属于我的,我母亲也向弟弟明确了该事实,但弟弟为阻挠我报建,让我母亲改口,然后对外宣称土地是父亲遗留下来的,兄弟双方应平分,对于我弟弟歪曲事实我非常气愤,但是这个事情几个月过去了,他也没来找我商谈相关事宜,报建相关事宜也被拖着遥遥无期,在此想咨询一下,按以上条件,是否能通过公证或者说法律途径证明该土地所有权归属人是我?

其他 2017-07-24 12: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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