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各位律师好!我是一名国有企业员工,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明年5月到期。现在公司以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与无业务开展,无收入来源,即将撤销管理部室,由此开展员工分流安置工作。分流安置方案没有召开职工大会说明情况,我们没有工会,没有报劳动部门。在此情况下,强行分流安置员工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不愿意接受分流安置的员工要求员工自行辞职,以此回避因公司原因不能履行劳动合同而解除或中止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不接受安置的员工怎么办?

其他 2017-08-26 08:3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