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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合伙协议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甲方是某公司(有限合伙)合伙人之一,乙方为实现隐名合伙,将合伙份额交由甲方代持。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缔结如下协议:第一条:以下简称:(印发公司)由李胜利2007年创办,因需对印发公司主体上市股权投资需要,开设某公司(有限合伙)股权管理中心共同发起投入印发公司,占印发公司10%的股份,某公司(有限合伙)实际拥有印发公司的原始股为10%的股份。第二条:印发公司现阶段目标估值为2000万元,设计的原始股总股数为2000万股,每股1元某公司(有限合伙)持有印发公司200万股原始股。乙方本次认购某公司(有限合伙)所拥有的印发公司原始股其中的股原始股,单价每股人民币1元整,合计人民币元整,由乙方于本协议成立后一次性交清,甲方乙方各自确认,该款项汇到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乙方投入资本金完款后,某公司(有限合伙)的隐名合伙人,按投资的金额除以200万元换算比例,即为其持某公司有限合伙)的份额,由甲方代持。我想问一下这种股权可以购买吗?可靠吗

其他 2017-07-24 21: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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