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有一套房子出租了,租客是2017年2月到2018年2月到期他想多用几年,我觉得暂时不用房子就同意他租了,并且在2017年3月签了2018年2月开始到2019年2月结束的合同,但是对方没有支付2018到2019年的租赁费,我到2018年正好要用房子不想租给他了,能让他搬走吗?期间找他协商过,我真的很需要用这个房子,并同意给他一定的经济补偿,他还是不同意搬,合同中写明如果继续租赁的话需要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的房费。如果到期我不要他下年的房租,是不是就可以强制要求他搬走了。

离婚 2017-07-25 15: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淄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