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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公司说员工犯错误,处分是按青岛市最低基本工资开(公司微信群内通告)2.每周六休息一天,周天是正常上班,所有法定节假日少放一天假,没有加班费(未见到正正式的公司工资核算规定文件)3.劳动合同签了两份,没有给我一份且公司方空白并未盖章4.现在投保基数是2946,但是实际是按2500的基本工资发放(不给工资条,发放方式:个人转账到银行卡)5.入职3个月试用期,三个月后转正后工资3000+投保险,到现在工作满一年了没涨,只三个月后投保险了6.一周请两天假扣三天工资,实际出勤天数不满20天的用基本工资÷30天×实际出勤天数以上每项内容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我该怎么办,需要我准备什么,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感谢!

其他 2017-08-08 23: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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