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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教一个问题,我小区一家16层三号房业主因楼上(17层)水井内的房四号水表表后出水接口与水管相接处漏水,造成其室内墙面损坏,应该由该来负责。楼房32层,每层四户,建有水井房是公用的,建在同层公共走道内,与三号房共用一墙,每户一块水表(编有号),都装在里面,水井门每家都能开。划分责任是不是应以水表(专有部分)为界线,表前共用部分由服务企业负责,表后(含表)应由水表的专属人(17层四号房)负责。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服务企业对房屋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包括二次供水。只是负责共用部分。谢谢!请教您,这事应该由谁来负责?

物业管理合同 2017-08-10 11: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水井房是公共房,不应该按表位置划分,可以交由物业维修,这是物业应该履行的责任,具体情况您可以直接来电详述免费咨询
    【追问】您好!宋律师,水井房是共用的,但水表是专有的,共用部位的专用水表应该由物业来维修?这个有相关的依据吗,还是惯例呢? 物权法上有: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业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四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你好,这种情况一般是物业负责的。详细情况,建议来电咨询。
    【追问】熊律师,您好!我也说一般吧,一般请教您们的人都是想请您们从专业角度来寻求帮助的,也就是说您们说出来的应该有法律依据,您说对吧。不管是物业的责任还是业主的责任,都应该有相关的依据,没有法律规定也应该有行业标准或判例等依据。可能您的回答没有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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