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家中被盗,可以起诉物业吗。可以索赔多少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8-31 22: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家中被盗的,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则其无需作出赔偿。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 家里被盗还用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物业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除非物业服务合同里有明确的房屋保管、财产保管的约定,否则无法进行追责,业主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 业主家里被盗需要依约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物业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除非物业服务合同里有明确的房屋保管、财产保管的约定,否则无法进行追责,业主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法律依据:业主家里被盗需要依约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物业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除非物业服务合同里有明确的房屋保管、财产保管的约定,否则无法进行追责,业主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襄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