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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三年,试用期3个月,工作3个月后公司没有任何通知,又继续工作半个月离职,对继续工作的半个月按照试用期给工资,这种做法违法吗?该提出补偿吗?

其他 2017-08-12 22: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试用期的问题 相应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律师建议:这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要求赔偿。
  • 你好,建议,人社局投诉 。。
  • 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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