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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男(49周),2017年8月12日晚上骑摩托车(驾照拍照强险齐全)上班途中被逆向行驶的电动三轮车(没有保险)撞伤,受害人一手拇指骨折,左大腿骨股远端骨折、膝盖骨碎,是三轮车司机的全责!现肇事司机无业一分钱也不拿出来,说是没有,想要协议解决,他说愿先打欠条,订期慢慢尝还,私下定协议,手续在事故队去办理,事故队要撤案,说不影响公司帮受害人报的意外险,意外险报的是单方事故,如有案底,可能反而报不了了。受害人在此工厂已经连续工作12年,社保也连续缴纳12年。以上是大致情况!问题1:肇事司机和工厂应各自承担多少责任?问题2:和肇事司机私下协议经由交通事故对撤案,工厂是否可以以此不给进行工伤认定?问题3:肇事方确无经济能力,是否能把工厂作为第二被告,如何认定肇事方确实无经济能力?问题4:就目前这种情况,怎么处理能拿到现实的赔偿,保证最大的权益?

其他 2017-08-18 11: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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