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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原先拥有一套房屋,是属于单位住房,后因拆迁,国家补偿了一套房子。可是因为房开商的问题,一直未办理房产证。现房开商通知可以办理房产证,但通知我需缴纳土地收益金3万多元。现在这个房子估计市场价是3000多一平方,总共122平方。请问,这合理吗。需不需要缴纳

其他 2011-07-11 12: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此套住房是属于单位住房还是你买断产权的,如是单位的你买断产权是要缴纳 土地收益金的,至于缴纳多少政府是有标准的
  • 因你们原来的房子是单位的房子,这种房子土地是划拨的,没有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现在需要缴纳是合理的。
  • 你好!你此套住房是属于单位住房还是你买断产权的,如是单位的你买断产权是要缴纳 土地收益金的,至于缴纳多少政府是有标准的
  • 你好,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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