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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孩子已经20岁,可以不跟父母任何一方吗?

离婚 2019-09-19 15:0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20岁,不存在抚养权了。
  • 成年人可以选择
  • 夫妻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对二到十周岁之间的孩子,由法院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从双方的收入状况、性格脾气、身体状况,有时参考意见等方面来裁量。这就要看双方的情况了。若孩子超过10周岁,可以自己做决定跟随哪一方生活。
  •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你好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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