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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付了定金签了购房协议,但在签购房合同时,附加协议上有一条:该物业所处地理位置,声环境和空气环境会造成一定影响,买房人必须完全接受。我拒绝签合同,要求退房,开发商能退我定金吗?

其他 2019-07-26 11: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适用情形可退定金,情形如下:
    1、合同没签成功
    定金只是准备签合同,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的时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即可视为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定金应予退还,这里退还主要是因为合同都没签订成功,原因都不是双方的过错和责任。
    2、不可抗力和其他当事人意志以外的因素
    比如正在办理按揭贷款的时候银行内部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的,若当事人无过错,则双方就互不担责,定金应予退还。
  • 如果超过约定的交房日三个月开发商仍然不交房,住户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 如果开发商构成根本违约,则可以退房,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
    2、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误差比超过3%。
    3、迟延交房,经催告后3个月仍不交房。
    4、出卖人导致超过约定或法定的办理所有权登记期限1年仍不能登记。
  • 这样的协议,你可以不签,要求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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