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律师: 我是中南大学2009届的毕业生,2008年10月16日与常州戚墅堰工艺研究所签下就业协议。一周后学校通知我可以保研,我考虑后决定读研,所以就产生了违约的事情。协议书上有补充“因录取为2009年研究生而不能报道的需交3000元违约金”。我想请教一下有关这方面的问题,就是我的违约金是否必须要交。 谢谢!

调解 2009-03-27 15: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