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我是一家民营企业的人事专员,现在单位面临这样一个问题:XX自2009年7月份进入公司担任门卫一职。2011年4月份值夜班期间,发生一起重大盗窃事故,造成公司损失13万余元人民币,作案时间为凌晨3点20左右到4点半,一个多小时的时间XX未能发现监控设备异常,判定门卫工作严重失责。经公司决定,对相关人等进行处罚,考虑到门卫经济能力,予以违纪辞退处理,并未进行罚款。此门卫离开是承认自己工作失职,也接受单位决定。但是过了没多久,XX向仲裁提起申诉,已我单位因为XX不胜任工作为由,违法辞退员工,要求经济补偿3900元(此员工工资1300元)。 请问:我单位是否应该赔偿?

仲裁 2011-07-10 16: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因为违反劳动纪律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而被公司开除的,是没有权利要求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电话咨询我。
  • 员工有过错的,且公司有规章制度的,可以单方辞退,不必赔偿或补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廊坊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