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同志你好!我的父亲去世7年了。留下一座平房,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生前未立下遗嘱。父亲的房子在去世后,一直对外出租,房租费由我母亲使用,哥哥和我都同意。我有自己的房子。这房子是三哥给买的。我本身有残疾《小儿麻痹症》和母亲生活在一起。三个哥哥都结婚了各自过日子。大哥和二哥在父亲去世后的几年里,先后将自己的房子卖掉。都租房子住,说是为供孩子上大学。三哥有自己的房子。老大在去年由于房主不再出租房子了,便到父亲留下的房子的小屋里住,大屋仍在出租。二哥在朋友家的房子里住,是帮人看房子所以不用交房费。这就是我们家的自然情况。现在这个房子要动迁了。房子只有一个,有5个继承人。母亲的意思是卖掉,把钱分了,但不知该怎样分才好。想请教律师,在法律上我家这种情况,母亲该分得多少?我和哥哥们该分得多少?谢谢!

其他 2011-07-13 09: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佳木斯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