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用医保办的住院,被社保局人员查房发现没有在医院住,请问还可以报销费用吗?

其他 2020-04-06 17: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办理市外或市内住院费用零星报销。下面法律为您详细介绍中山住院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办理程序。   一、 办理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市外住院费用零星报销   1.病情需要市外转院诊治,并办理了有效转院手续的;   2.临时外出人员市外就医,属急性病的;   3.已经办理异地工作和异地定居就医的;   4.异地就读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市内住院费用零星报销   1.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属受伤参保人承担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   2.参保人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同时含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和不予支付情形的,收费项目不能区分的。   二、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一)医疗收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二)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四)住院费明细清单汇总表(原件);   (五)社保卡(原件);   (六)参保人中山本地六大银行(首选农行、建行)活期通存通兑存折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代办的还须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附加材料:   (一)市外转诊住院   有效的《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批表》(原件);   (二) 临时外出急诊住院   1.单位外派出差或休假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急诊首诊病历及入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3.个人住院经过的说明(原件) ;   4.住院身份证明(原件)。   (三) 异地住院后再转院   1. 转往市外其它定点医院的,还须由转出医院提供的经医务科同意盖章,并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的申请(原件);   2. 转往非定点医院的,还须提供经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后的含转出医院医务科同意盖章的转出申请(原件);   3. 住院身份证明(原件)。   (四)异地就读   1.个人住院经过的说明(原件);   2.住院身份证明(原件);   3.学校开具的全日制学校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   1.交警部门处理决定、调解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有效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提供医管科的稽查结果信息或开具的稽查结果通知书(原件);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须提供住院身份证明、个人说明、入院记录(原件)。   4.情况特殊的,还需提供旁证、村委、居委会等相关证明(原件);   (六)医疗费用中同时含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和不支付情形的   1.住院费用每日清单(原件);   2.临时和长期医嘱单(复印件)。   (七)因异位妊娠入院的   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业务办理流程   (一)到医保科前台交齐所需资料后领取受理回执;   (二)受理后1月起携带受理回执并按回执上的要求到社保局医保科前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四、办结时间   1个月(临时外出急诊的,办结时间为专家审核通过后的一个月)。   五、注意事项   (一)无特殊原因在市内定点医院就医未用社保卡进行医保结帐的,视为自动放弃医保待遇,其就医费用社保部门不予报支。   (二)为方便提供短信服务,参保人联系电话一般填写手机号码,不填写固定电话;   (三)医疗保险参保人死亡后,由直系亲属代办,还需提供死亡证或遗体火化证;   (四)住院收费收据还需在其他单位报销的,须提供相应的收费收据复印件,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财务科前台在复印件上盖“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证明章,参保人凭此件及相应资料到其他单位报销;   (五)住院收费收据上姓名必须与参保人姓名一致,金额大小写一致,必须加盖医院财务收费章,电子印章无效;   (六)报销款项原则上只能转入参保人本人存折,经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保科认可参保人直系亲属关系的,可转入参保人直系亲属存折;   (七)报销完成前请不要退保。
  • 医疗报销
    一、门诊
    (一)使用医保卡到门诊看病,实时结算,无需报销。
    (二)无医保卡到门诊看病,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医疗蓝本)。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2、门诊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
    3、报销比例: 1800元以上的部分,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2万元。
    4、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
    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普通门诊、急诊收费的收据原件、
    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处方的原件(处方按日期粘贴在收据后面)。
    5、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当月费用次月提交,当年费用需在次年1月前提交。
    6、经办流程: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单位经办人将所有单据录入企业版软件,将生成的电子信息及报表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报销费用。
    二、住院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3、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4、经办流程:就医时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的范围,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   医疗保险缴纳满1年,可以享受住院医疗费报销。医保报销中,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付费用,而B类报80%,自付20%的比例。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床位费是有限额的。总的来说一般是报70%左右。医保住院报销流程如下:首先,在刚开始住院时就要与医院说明自己是医保报销的,但要先垫付医药费的,之后可以拿发票去医保结算窗口报销。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住院费用,在出院结算前出告诉医院的结算工作人员,按正常刷卡手续办理即可。自费项目是不能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的。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方法。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