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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是承包了公司食堂,我是给员工烧饭的厨师,好几年了,没有劳动合同,工资是发现金的,在上班路上被车撞的脚骨折,对方全责。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对方车主保险赔偿金要工资流水,没有的话赔的很低,还有一个问题是我公司老板说不算工伤,没有赔偿金。麻烦律师帮忙分析下我接下来如何处理这两件事

其他 2017-08-23 17:3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工伤事故处理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4、根据鉴定结果申请工伤待遇,不给工伤待遇的 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主张工伤赔偿
  • 你可以提供误工损失证明。建议采取如下措施:1、单位不申请,你可自行申请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等级鉴定。3、确定工伤等级后,要求享有工伤待遇。4、单位不给予工伤待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5、注意工伤认定期限为一年。
  • 老板是个人承包还是以单位名义承包?个人承包的,属于雇佣关系,难认定为工伤。单位承包的,属于劳动关系,属于工伤。对于误工费赔偿,可以要求老板提供工资签收单之类来证明。
  • 工伤和交通事故不可重复赔偿,你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获得赔偿。
  • 可以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啊
  • 属于工伤,赔偿额不足部分向公司主张,协商不成走劳动仲裁程序。
  • 建议采取如下措施:1、申请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等级鉴定。3、确定工伤 等级后,要求享有工伤待遇。4、单位不给予工伤待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5、注意工伤 认定期限为一年。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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