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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去世三年后,岳母去世前没有提继承配偶房产。配偶方兄弟子妹有申请配偶的房产继承权吗?

其他 2017-08-29 07: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由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均等分配。配偶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其财产应当由其丈夫、孩子和父母继承。因此,岳母去世后,岳母的子女对其继承配偶的份额享有继承去。。。。。。。。。。。。。。。。。。。。。。。。
  • 具有房产继承权。
  •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由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均等分配。配偶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其财产应当由其丈夫、孩子和父母继承。因此,岳母去世后,岳母的子女对其继承配偶的份额享有继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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