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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家购买商品房二楼及一楼门面,二楼住房还未装修,一楼门面租出,由于门面未知原因漏水损坏一台电脑一个打印机,可能存在共用管道漏水及房屋渗漏。如因房屋墙面渗漏开发商还在五年保修期由他们承担损失,如果共用管道损坏应该有谁承担责任?开发商已过两年质保,物管是否应该负责

诉讼 2017-09-03 21: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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