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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去年4月进入一家单位工作,8月份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工作期间无过错。现在由于诸多原因,公司不需要这么多人,我被领导告知即将走人,请问我可以拿到补偿吗?有多少,一个月还是三个月的工资?如果领导劝退,我自己辞职,是不是没有补偿?如果公司不想补偿,安排我做低职位、低工资的工作,我又不想做,那该怎么办呢?

其他 2011-07-15 14: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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