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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个厂房办公装饰工程,业主没经过验收强行使用。厂房在二楼,建筑面积2300平方。有签施工合同,有约定过程中有增加项目的话是单项验收付款,增项保修跟合同走保一年(其中增项协议书有注明先付款后施工)。一共增项两次,第一次在增项施工结束付了款,第二次增项8.8号施工完毕,也已经业主方发邮件申请验收,至今不付款,而业主在9.1号已经进入使用至今。现在整体施工项目已经完工,我施工方要求现在进行全面验收。其中付款情况是这样的:第二三次进度款因为业主原因延迟付款,第三次进度款的时候还是延迟,所以我方要求连第四次验收款一起付掉(不然按合同我们可以停工和追加业主方付款滞纳金),业主方也同意付了款。现在工程结束,业主方因为消防问题不能进行消防验收,故意拖延我方的内装工程验收。并不支付第二次8.8号完工增项款,以提前支付了我们第四笔验收款为由,要我们提供消防验收需要的相关资料,现在我方是拒接的(因为工程量100万左右,我们有营业执照,但没有施工资质,有部分资料提供不出来,签合同之前业主方比较过价格,后面我们价格低)。因为提前支付第四笔验收款是有缘由的,并且施工已经基本结束,业主方也已经投入人员使用

其他 2017-09-29 16: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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