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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上了一个月班,公司试用期是三个月,我是因为家里有事处理,可能一个月(者更长时间),我就提出了辞职,也进行了工作上的交接,但是我因为我是试用期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我已经辞职一个多星期,现在那个公司的人事说他们经理不同意给我发工资,因为我是试用期主动辞职,不是开除,说是为了留住员工,所以不给这样离职的员工发工资。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呢?申请劳动仲裁要在这个公司的工作证明,但是我没有合同,以前不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入职登记表也没有备份,要怎么证明呢

仲裁 2011-07-18 08: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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