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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汉公司转给私人企业,老板口头答应9月底可以走,到月底了老板说要提前两个月才放走。如果走就工资不给发。我没有签合同。该怎么办。告劳动局可以吗。

其他 2017-09-29 13: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在职工作多久了? 首先,要是你在用人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还没签订劳动合同,自一个月后可以主张双倍赔偿,主张的期限最长是十一个月(在职时间为准)。 其次,正式员工离职是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方可。 最后,对方要是不支付在职薪资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主张对方支付相应的赔偿和工资。
  • 您好,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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