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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入职,8.17调进门店销售。9.14公司审批我转正,但未签劳动合同。9.18发工资时,我没参与举行团队拓展活动的商量过程,我去领工资时,告知我有这个活动,领工资的人,按工资高低,轮流请客吃饭,我问可不可以反抗,拒绝参加,负责人说不可以,非让我签字。我签了。当晚“乐捐”50。9.18-9.25连续四个晚上都在外面吃饭。9.25又开始玩游戏,手机响的都要请客吃饭。我实在接受不了,按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我9.26日下班后,把门店钥匙放在公司前台就走人。随后行政通知我回来拿钥匙交接工作,我电话通知负责人我辞职,负责人在电话里辱骂我。然后我本着做人的原则回去拿了钥匙,9.27继续上班,负责人开会,在会上我正式口头提出辞职,她询问理由后,我说明情况,她开始吼骂我,并进行人身攻击,我提醒负责人好好说话,不要人身攻击,负责人继续骂我,还言语恐吓我。随后交待行政按照公司制度办理离职,但没说明离职手续办理时间。我有会上负责人骂我的录音。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

其他 2017-09-30 15: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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