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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足跟受伤,在当地医院治疗,医生明确回答,足腱没有受伤。一个星期后,小孩不能走路,问医生,回答没有问题。两个星期后,在县医院检查,足腱断裂。专院到恩施民大医院就诊。查看属实。然后就在民大医院治疗,足腱接合手术之后,伤口感染,又做二次手术,(肌肉和皮下组织坏死,)现在已经做了三次手术了。请问,医院有责任吗?

其他 2017-10-10 16: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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