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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和其家人共同出首付,说是为了支持两个人结婚购房,从男方银行卡划账首付,首付发票写两个人名字,购房合同两个人名字,婚前男女便一起供房还贷,购房合合同分额是共同共有,婚后也一起还贷,还未还完,未出房产证,离婚如何分配?首付是否视为赠予,因为当时意向明确,但是习俗一般不会让对方写协议感觉公序良俗嘛,现在分割,对方当然不会承认,这种怎么认定

离婚 2017-10-05 13: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房子属于共有。婚前赠与无特别说明视为对男方的个人赠与
    【追问】那就真是被人骗了,人家当初满心诚意是赠予意思,连发票都两个人,由儿子支付写两个人名字,意愿明确,就仅仅死在没有让他们写个协议……唉,感觉法律也没啥保障,事实如此也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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