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骑着电动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迎面一位骑自行车的逆向行驶撞上了我的电动车,骑自行车的人脸破皮了,后本人带对方去医院看,去到医院后对方叫来了派出所的,派出所的却判我的责任,不是医药费用,直接就让出了930元,说此事可以解决了,可是不是我撞的,是对方来撞的!而且什么单据也没有开给我!

其他 2017-10-24 20: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双方协商,。
  • 这起事故属于交通事故,你也要报警,由交警部门对责任进行认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个案件中你是正常行驶的,对方违反交通条例,逆向行驶,对方需要自己承担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昆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