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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我姐酒吧被四五人用伸缩棍打伤,然后被送到医院,我哥去医生看我,气愤得打了对方的人,过了27天被警察带走,再过了20天检察院逮捕令下来(聚众斗殴罪),现在人在看守所,对方未造成什么伤。请问为什么会被检察院逮捕定为聚众斗殴?

刑事辩护 2017-10-08 1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关键是纠集众人,如果只是你哥哥一个人不构成犯罪
    【追问】对方人多,我们这边只有三个人。
  • 因为可能不只是你哥一人打人,检察院认为证据较充分就决定逮捕
    【追问】当过8年兵,退伍出来不到1年,是党员,被逮捕党员会不会被开除党籍,多次参加大型救灾,这些有帮助吗?
    【回答】可以说没帮助,党籍是否开除由党组织决定
  • 你好,可以争取取保候审或不起诉。
    【追问】如果不起诉的话,是不是就等于无罪?
    【回答】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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