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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舅突然因病死亡,与配偶感情不合。配偶不育没有子女。夫妻之间长期分房睡没有夫妻生活。女的三头两头去新疆四川等地一去半年甚至更长,平时都有姐姐照顾。舅舅在世与妻子提出离婚未果。去世前两个月将房产变卖此房产是舅舅婚前房产(也是姐姐帮助下才购买成功)。产证就舅舅一个人名字因当时舅舅母亲年纪大就没有写上。户口有多人的名字。此房产变卖才将所有人户口迁至姐姐家。请问下我们能否继承部分遗产。

其他 2020-10-20 18:23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舅舅生前处分了房产的话,舅妈就没有继承权,否则的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欢迎当面咨询。
  •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是舅妈继承;如有证据证明你姐姐照顾比较多,可以要求适当分点财产。
  • 没有遗嘱,原则上可按照法定继承你舅舅的遗产,你舅妈和你舅舅的父母是法定继承人。
  • 夫妻一方的父母的遗产,一般来说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离婚原则上是双方均分。除非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继承的财产,才属于个人财产。
    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十八条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只是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对土地没有所有权。而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显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  我国法律规定只有林地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人死亡时,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一般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承包人死亡后发包单位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其中对于该条款的释义中规定,对因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其承包地不允许继承,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严格用于解决人地矛盾。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  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 ,然后再依照这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 产时,可以多分。
      4、因为遗产涉及房屋这种不动产,通过法院判决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的时候 ,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
      (1)、首先需要对房屋进行一个价值评估,然后由具有房屋所有权的人,按照 房屋的价值和对应的分配比例给其他继承人以金钱;
      (2)、如果没人承担起这个金钱的分配,可以将房屋交给法院进行拍卖,然后 再按照法院判定的分配比例进行现金分配。
  • 可以的没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 如果舅舅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你们就不能继承
  • 没有遗嘱,依法都是舅妈继承
  • 你好,房产已经卖掉了,那么就不是你舅舅的遗产了,不能继承。
  • 你好!没有遗嘱的话,你舅舅的遗产就是他的配偶和父母来平分。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致电咨询或者当面约谈。
  • 只有法定继承人才能继承!
  • 没有遗嘱,依法都是舅妈继承;如有证据证明你姐姐照顾较多,可要求你舅妈适当分点遗产。
    【追问】没有遗嘱突然死亡。小区里所有人都可以证明。
    【回答】你以为这对你家是好消息?你舅妈会感谢全小区为她作证没有遗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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