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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详情:法律资询我弟弟在浙江宁波某某服装公司干熨烫衣服工作,由于5月份天天加班时间比较长,脚肿胀的特别厉害,在宁波本地医院没看透症状,7月10来到新疆医学院看好了,9月14号回到宁波,到厂报到,厂里看了他本人的各种病历,然后说先休息,继续请病假休息,我弟弟这期间要病假工资,也一分没给,人事部门说你啥时候能上班,不请假了再给,从10月5号到10月10号去了许多次也没给,我弟弟要求可以上班,厂里也没让上班,也不给发病假工资,让他继续请事假,10月11号厂里给办手续,办的是离职手续,也不是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律师,厂里既不让上班,又不给解除劳动合同,又不给发病假工资,我弟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劳动合法权益?

其他 2017-10-12 20: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去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建议找当地律师,这样更有利于解决问题。
    【追问】问题他没钱找律师打官司,有些部门就像踢皮球
    【回答】劳动仲裁委那里有援助律师可以免费援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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