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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在五六十年代生了3个儿子,我爸是儿子中的老大,两位老人已于多年前去世,在农村留下两间瓦房。当初有瓦房4间,土房3间,土方在老二、老三结婚前,由一家人和我爸共同翻建成3间平房。我爸结婚时,4间瓦房中的2间给我爸结婚用,另外2间瓦房一直老人居住,直到老人去世。老二结婚时分得3间平房中的一半,老三结婚时分得3间平房中的另一半。老三结婚数年后将自己的平房卖给了老二,在城里买了房。现在老三回来说老人生前住的两件瓦房是他的。理由是当初分家时,说三间平房和两间瓦房分给老二老三。联合了两个姐夫与老二,说当初就是这么分的,两个姐夫在场。但我爸根本不知道分房这件事,也不在场,没有任何字据,对于这种不公平的分法我爸当初也不会同意。我爸的意见是,老人住的两间瓦房属于老人房产,房产证也是老人名字,三个儿子结婚都有自己的房子,两位老人生前没立遗嘱,两位老人去世后,对于这两间瓦房三个儿子都有继承权。现在老三贿赂两个姐夫和老二,硬说分家时就是这么分的,现在我爸该怎么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合法权益?

其他 2017-10-19 15: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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