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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遇到一个非常麻烦和烦恼的事情,我从别人手上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有,而且土地证上注明了性质为出让,过户手续已经全部签好字,契税也交了,可是今天无缘无故接到土地局那边的电话,说我买的这套房性质为安置出让土地,要么交5-6万的出让金、要么就不办理过户,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了?

其他 2017-10-18 15: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说明,你可要求原房主承担土地出让金费用
    【追问】你好刘律师,我们现在和对方商量了一下,他不愿交那出让金,他说只退回我的购房款,而违约金和我已交的其它费用一概不付,我现在该怎么办?
    【回答】如协商不成,可法律途经维护权益
  • 如合同约定有土地性质,经查与合同的约定不相符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卖方支付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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