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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事情是这样.我姥姥,姥爷,都已去世多年,留下一处房产,由于我家条件.比我舅舅家要优越.所以.房子一直是我舅舅在居住.现在房屋由于铁路改造,已经拆迁.按照原有房子的面积,分得两处回迁房产.原房屋得房产证.是我姥姥得名字.期间,我舅舅曾经到村委会,要求该房产证得名字为他的.但是.没有实现.现在我想问下,这个房子,我母亲有没有权力要求分得一处回迁房,如果我舅舅在我母亲不知道得情况下,把房产证,改成他的或者他儿子得名下了.这个房产证,是否有效?还有,我家得情况比较特殊,我需要说明一下!我舅舅,跟我母亲,都不是我姥姥,姥爷得亲生孩子,是二位老人领养得.当初批这块地基得时候,是因为我姥姥,跟我母亲得户口在村委.才批得的这块地基.然后是我父亲跟我母亲共同盖的,据我所知,我舅舅当初好像没为盖这房子出多少钱,我想咨询一下,这个房子的产权,是否属于我母亲?也就是说,遗产的分割上,我母亲是否能够多得?ps:姥姥.姥爷去世得时候.没有任何遗嘱.

其他 2008-03-23 14: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该房屋应当作为遗产,有法定顺序的继承人平均分配.也就是说如果你母亲只有你舅舅一个兄弟,双方平分. 另外,你所说该房是你父亲母亲盖的,这是债权问题,如有证据证实或你舅舅确认,可以将该房的费用从遗产中扣除,支付给你们,剩余的遗产平均分配
  • 你母亲肯定有继承权。即使房产证被办到他们名下也可追回。
  • 有继承权,具体如何继承建议当面咨询律师,最好请个律师帮你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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