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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男女双方再婚,女方一女儿判决前夫,男方一儿子18岁跟着男方,怎么才能生育3胎吗?男方儿子变更监护权行吗?

离婚 2017-10-20 06: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监护人不是随便申请变更的。是有顺序的。《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 1、监护人不是随便申请变更的。是有顺序的。《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二) 兄、姐;(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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