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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生是一家集体企业(简称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厂长。乙公司是一家规模较大的生产##家具的企业集团。何先生出资60%,乙公司出资40%,到工商部门登记成立乙公司的分公司“##家具集团深圳**分公司”(简称丙公司)。丙公司由何先生担任总经理,使用乙公司的“##家具”商标。##、**表示不同的名称。何先生在甲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兼厂长,又在乙公司的分公司丙公司担任总经理,是否可以?何先生出资占多数的丙公司和乙公司以后会不会有麻烦?

公司成立 2011-09-05 12: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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