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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计划买的是**镇府前路29号18座*房,但在签正式购房合同前发现有这个开发商有很多霸王条款,例如,1.开发商无法取得房屋交付时的有关资料,但甲方已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不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甲方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2购房计价建筑面积和分摊建筑面积与房产证上实测面积不一样时,开发商都都不做不补冲偿,也不调整房价总额。,现在开发商就要求交首付就要同时交契税.而且是3%,我买是是小于90平方且是第一次购房,根据相关法规应该只交1%,且是到交房时才交这笔钱的,而开发商现要就要收的话应该是不是属于非法融资,还有其它很多都不合理。要求开发商和我们协商更改合同或写一些补允协议,但他们说这合同不能更改也不能添加任何条款。请问律师,在这个情况下我们应该不构成违约吧,我应该可以拿得回这三万无定金吧?万分谢谢

其他 2011-07-22 11: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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