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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3月8日书面申请离职并申请最后工作日至5月30日,后公司要求4月25日离职,本人不同意,但公司强制要求离职。是否可就此申请公司要求解职的劳动赔偿金?谢谢

其他 2017-10-20 16:0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离职申请应该提前一个月提出。如果公司无故开除劳动者,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您现在工作多久了?公司有协议吗?对于劳动纠纷这方面,本人代理过大量的类似案件,若您觉得有些问题涉及到您的个人隐私,我建议您方便的话直接来电与我详谈,这样更有利于我了解案情,做进一步的法律分析,以最大程度维护你的权益。
  • 您好,法律规定30天是作为公司办理离职的时间。所以您这种情形很可能根据证据材料认定为没有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就可以要经济补偿金。公司方面有没有特别的离职手续?时间点也十分重要。我们处理过大量的类似案件,已形成流程话处理模式。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 您好,请问您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呢?合同上是什么规定的呢? 您表述的案件不是很清楚,方便的话请来电详谈,希望能够帮到您。
  • 您好, 请问您之前怎么签订劳动合同的呢?建议您来电我们帮您解决。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为你解答的。
  •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离职申请应该提前一个月提出。如果公司无故开除劳动者,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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